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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為聖安地列斯州消防救援局消防人員的培訓指南。
- 消防調查員的定義:作為消救局唯一一個執法單位,負責對消救局管轄範圍內的所有公共設施和建築物進行安全檢查,並配合當地執法部門對火災、危險物質等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總結經驗教訓,以確保未來不會因類似事故對人員財產造成傷害。
- 本伺服器的消防調查員由消救局的資深消防員或洛聖都市警察局探員兼任。
- 所有消防調查員在執勤時應嚴格按照《聖安地列斯州消防救援局標準作業程式》之《裝備及著裝規範》的相關規定進行著裝。
- 所有消防調查員在執勤時應嚴格按照《聖安地列斯州消防救援局標準作業程式》之《車輛及設施配置》的相關規定駕駛車輛。
- 消防調查員在駕駛車輛執勤時,嚴禁發起或參與追捕。
- 消防調查員只有在現場調查時發現犯罪嫌疑人,且被其察覺並駕車逃跑後,才可發起追捕。同時,消防調查員應及時向調度中心請求當地執法部門增援。在執法單位到達現場並加入追捕後,消防調查員應立即退出追捕。
- 消防調查員在執行公共設施安全檢查時的標準操作流程(SOP):
- 消防調查員在執行建築物內的消防安全檢查時,應主要關注下列內容:
- 建築物是否有充足和通暢的出入口:出入口應符合法律規定的尺寸,即寬度和高度應大於等於36英寸;
- 應急通道的應急燈是否可以正常工作至少90分鐘;
- 建築物內是否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按照法律規定,建築物內每75平方英尺應至少配備一個滅火器;
- 建築物內的火災報警器可以正常工作且在有效期內;
- 建築物內的消防噴頭可以正常工作,且消防噴頭離地面傢俱的高度至少18英寸;
- 建築物內的消防閥門均可以正常工作,消防軟管無老化洩露跡象,同時不能被任何物體阻擋;
- 所有可燃液體和氣體應被儲藏在防火櫃中;
- 建築物內的人員數量應符合消防規定,不得超出最高容量限制;
- 是否有過多的電器連接了同一個電源插座;
- 所有電氣面板應直接暴露在視線內,不得被任何物體阻擋;
- 消防調查員在執行火災現場調查時的標準操作流程(SOP):
- 消防調查員在執行火災現場調查時,應首先對現場進行區域劃分:
- 綠色區域:不需要警戒的區域,僅需要應急車輛進行道路封鎖;
- 黃色區域(距離建築物外100米的範圍內):該區域開始被視為為事故現場的最週邊部分。未經執法單位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此區域。除現場的消防調查員外,任何人員都需要隨時收到監督,但無需監視;
- 橙色區域(距離建築物外20米的範圍內):該區域可能存在一些證據,消防調查員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著裝並尋找線索;
- 紅色區域(建築物內部及距離建築物外5米的範圍內):該區域可能存在大量證據,火災調查員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著裝並尋找線索,除消防調查員外任何人不得入內;
- 消防調查員在抵達火災現場並進行調查時:
- 首先應確保自己已按照規定著裝;
- 在根據上述規定劃分區域後,等待現場消防單位彙報Code 4回應狀態後方可進入現場;
- 在進入現場後,應立刻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
- 在進行拍照取證後,應立刻排查中心起火點附近的痕跡:
- "U"形痕跡:說明中心起火點位於地面中央,起火後煙霧和火焰衝擊牆壁和天花板,導致牆壁上留下一個"U"形痕跡,天花板上留下一個圓形痕跡。這種痕跡通常意味著火災是由地面上堆放的傢俱或其他易燃物品導致的;
- "V"型痕跡:說明中心起火點位於地面與牆壁夾角處,起火後煙霧和火焰衝擊牆壁和天花板,導致牆壁上留下一個"V"形痕跡,天花板上留下一個扇形痕跡。這種痕跡通常意味著火災是由牆壁上的電氣設備導致的;
- 錐形痕跡:這種痕跡可能出現在任何位置,起火後煙霧和火焰在附近的物體或牆壁上留下一個錐形痕跡。這種痕跡通常意味著火災是由地面上的易燃液體(如汽油)導致的。錐形痕跡意味著著火事件很短;
- 無明顯燒焦痕跡:說明該位置被阻燃或不易燃物品所覆蓋(如屍體),導致目視範圍內無明顯的燒焦痕跡。這種區域被稱呼為受保護區域(Protected Area);
- 可燃液體傾倒或洩露痕跡:現場可能存在交錯的斑點狀燃燒痕跡。黑色代表重度燃燒,灰色代表中度燃燒,白色代表輕度燃燒;
- 消防調查員的另一個主要工作是調查火災原因是否涉嫌縱火。通常情況下,消防調查員需要通過下述幾個方面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
- 火災模式,尤其要檢查現場是否有多個起火點;
- 殘留氣味;
- 燃燒痕跡;
- 現場存在的各種物品,包括已被燒毀或部分燒毀的;
- 建築物的房門和窗戶是否被鎖住;
- 現場消防設施是否被故意損壞;
- 如果現場有證據表明現場火災是由於故意縱火引發的,則消防調查員應與當地執法部門積極合作,找出縱火人員、縱火事件及縱火時間。通常情況下,縱火犯罪由以下幾個原因導致:
- 銷毀犯罪證據;
- 蓄意謀殺;
- 蓄意破壞財務或設施;
- 精神或心理失常;
- 在對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後,消防調查員應及時聯繫事故現場的應急回應單位,詢問事故現場的相關情況,包括:
- 燃燒區域的範圍大小;
- 火焰的顏色及高度;
- 煙霧的顏色;
- 現場氣味;
- 是否觀察到可疑人員出現在現場;
- 若消防調查員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或證人進行詢問,應著重觀察及留意犯罪嫌疑人或證人的手部、頭部及四肢是否有灼傷;
- 若消防調查人員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或證人的個人物品或住所進行搜查,應確保自己已獲得搜查令,且有當地執法人員的陪同;
- 若消防調查人員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或證人進行審訊,應就近尋找警局並在當地執法人員的陪同下,在警局內的審訊室進行審訊;
- 若消防調查人員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或證人進行逮捕,應對其宣讀其所擁有的相關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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